官道虽然以正一教为主体,然而又并不等同于正一教,凡是没有进入国家政治体制的正一派也不属于官道。至于全真派,除极少数出任道录司的高道外,大多数都不能归属于官道系列。
这里我们还需辨析一点,全真派在明代虽不属于官道,但并非就是民间道教甚或非法道教,他们中多数仍然持有明王朝颁发的度牒,因而拥有合法的道士身份,只不过是他们没有进入国家政治体制,主要致力于清修,同时也为民众提供宗教服务。
对此,明代文献有时又称之为清修道教,官方往往称为方外全真。官道一词首见于明中期嘉靖时期颁发的圣旨,乃是朝廷对政治道教的正式称呼。
兹引嘉靖十一年(1532)二月十三日,御马监太监麦福所传圣旨:“说与真人李得晟:带去齐云山官道李用濂等二十六员,侍职、铺排十名。钦此。”这道圣旨提到李得晟率领中央道录司赴齐云山的官道。
又嘉靖二十五年(1546)七月初二日,世祖的圣谕中也使用了官道一词:“遣道录司左演法王弘宾、锦衣卫千户万文明,命尔等赍香帛旛银,前诣三茅山殿坛,遵到意内日数到彼,就于本处精选提点等职并首者,签名登坛供事。
三茅山提点等官道八十员名,务要各秉精白,以格玄歆,用副朕诚。”这里提到茅山官道。此外,明神宗万历八年(1580),皇帝、太后给嗣天师大真人张国祥的圣旨、懿旨中也使用了官道一词。
以上都是在官方正式文书中使用官道一词,可见官道是明代中后期官方对政治道教的正式称呼,并非仅是赞誉性的,而是具有分类意义。不过,目前在道教内部文献中尚未出现这一用语。因此,我们不能断定这一用语在明代是否为教内所接受。不过教内发现另一指称全真教的用语,即使用清修道教指称全真。
明代龙虎山嗣教真人统领下的三山道教毫无疑问是明代官道的主体。朱元璋政治集团由于发迹于江南,因而在创建王朝的过程中选择同在江南的正一派道教作为自己的合作对象。
按元朝虽然早在世祖忽必烈统治期间的至元十六年(1279)就覆灭南宋,统一全中国。然而,由于元朝统治者长期对南方执行岐视政策,因而造成南人对蒙元政权缺乏归属感。
实际上尽管元朝在政治上、军事上征服了南方,然而终元之世,南人在心理上都未真正归依新朝,也就是说元朝没有真正实现南北心理统一。因而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长期存在于元朝的南北心理分隔、对立乃是导致其覆亡的重要原因。
元朝末期许多南方知识精英都遁入道门,或徜徉山水,或寄情玄冥。不过他们并非全然消极遁世,而是待时而动。这就无形中为反元势力储备人才。在元代盛极一时的全真教由于与元廷的密切政治合作关系,加之朱元璋认为与正一教相比,全真教欠缺政治人伦教化作用,因而明王朝选择与同处江南的正一教作为政治联盟。
朱元璋曾就全真教与正一教的社会作用,评论二派之优劣说:“朕观释道之教,各有二徒,僧有禅有教,道有正一有全真。禅与全真务以修身养性,独为自己而已。
教与正一专以超脱,特为孝子慈亲之设。益人伦,厚风俗。其功大矣哉!”因而早在开国之初,朱元璋就以南京朝天宫为中心,招纳大批南方正一派高道,形成以龙虎山四十二代天师张正常为核心的“朝天宫高道集团”。
据此,朱元璋便确立起有明一代与正一派结盟的基调,并将国家祭祀的重任委托给他们。这就使正一教在明代政制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明代正一教乃是承南宋以来道派融合之势,统合新旧符箓派形成的新道派,而并非仅限于龙虎山的龙虎宗。
明初文献有时可见到有三山道教的提法,实际上就是明代正一教的另一种提法,反映了正一教在明代统合三山符箓的现实。三山道教的融合并不是在明代才开始,早在南宋理宗时期,宋理宗就于嘉熙三年(1239),令第三十五代天师张可大提举三山符箓,并统领御前宫观。
其后历任天师都循例统领三山符箓。这是统治者顺应道教内部各道派互相融通的趋势,动用政治力量推动南宋符箓派道教的整合,使其会归到龙虎山天师正一派门下。
元朝统治者也沿袭这一有助于道教符箓各派融合的政策,元成宗于大德八年(1304),也敕令三十八代天师张与材统领三山符箓。不过,南宋以来的新符箓派道经显示,其时清微、神霄、东华、净明、上清等各道派仍然保持独立传承的传统,其传承也是各有各的传承派字谱。
而且从道法方面看,龙虎山各宫观反而深受清微、神霄、东华等派道法的影响。由此看来,所谓的龙虎山天师提举三山符箓只是统一掌控三山符箓授箓权。这可以看作龙虎宗借助政治权力凌驾于其它新旧符箓派之上。
那么龙虎山正一天师在南宋是否真正掌握符箓出授权?南宋《名公书判清明集》卷十一的《非嗣教之师虽尊属亦不当攥越出给符箓》记载一例判罚三十五代天师张可大叔父张希说违规出授符箓的案件,由判案看,既然连天师叔父都不能违规出授符箓,那么其它传统上有资格出给符箓的茅山、阁皂山就更不能再行出授。
据此可知,南宋理宗时期朝廷极其重视对天师符箓出授权的维护。与元代有所不同,明代龙虎山历任嗣教真人的政治宗教权力有所扩大,乃是明代道教的最高领袖,是官道的代表。而元政府对道教各教派则采取分而治之的管理政策,对各教管领的宗教地域依其势力所在进行分割。
大体而言,全真教统辖长江以北地区的道教,正一教管领江南道教,玄教管理两淮、荆襄地区道教。其间又有交差管理。例如太一、真大分别管理各路隶属本门的道观、教徒。
如此天师虽然也受到名誉上的尊重,但显然并非道教最高领袖,其地位既不如全真教的掌教大宗师,也不如玄教大宗师,其表现就是全真教、玄教宗师都带领、知集贤院道教事职衔,而正一教天师除个别天师带此职衔外,多数都不带。
明代正一天师与明王朝的政治合作,主要表现在正一天师做为道教领袖既负责统领全部道教,同时又率领擅长道教科仪的正一教为明王朝提供各种国家祭祀仪式服务,经由这一途径明代的道教于是找到与政治的结合点,从而在王朝的政治体制中获得一席之地,官道遂应运而生。正一天师与明王朝的政治合作,始于四十二代天师张正常。
早在朱元璋尚为吴王的龙凤元年(1355),明太祖就致书张正常,在信中朱元璋说得很清楚,他要借助天师的通天法力,“捧词达天,以申祈祷之情”,从而获得上天的佑助。这在中国古代政治传统语境下乃是一桩重大的政治诉求。正是居于这一政治意图,明太祖在创建王朝之始,就将正一教纳入政制,而不是单纯做为一个宗教派别看待。
明太祖洪武年间以南京朝天宫为据点组建一个政治道教集团,专门负责制订、实施国家重大祭祀仪典。对此,学界称之为朝天宫高道集团。这一高道集团主要由龙虎山正一高道为主体,是明代最早的官道。
关于朝天宫高道集团,我曾撰有专文予以讨论。张正常无疑是洪武年间(1368—1397)朝天宫高道集团领袖,事实上不少正一派高道加入官道集团都是经由他的推荐。他虽然只是短暂居住南京朝天宫,却多次主持明初国家大祭典,为皇室提供通诚天地、沟通神明的仪式服务。
关于他的传记,由于其世袭的天师地位,文献所载尚属完备。因此我们在此主要依据《汉天师世家》《皇明恩命世录》《明实录》等相关材料,注重勾勒他与洪武时期国家祀典的关系。
张正常(1335—1377),字仲纪,龙虎山嗣汉四十二代天师。早在朱元璋1368年即位之前,就曾于1361、1365、1366年先后三次朝觐。尤其是元顺帝至正二十六年(1366,吴元年)入觐,张正常住居朝天宫。
《皇明恩命世录》曾提到他将巨符投进朝天宫井中,大获灵应,朱元璋遂为之修建亭宇,名太乙泉。正常还应太祖之诏,传授太上延禧诸阶法箓。这次授箓开创了明代诸帝从龙虎山天师授太上延禧诸阶法箓的皇统。
明太祖以下,成祖、宣宗、英宗、孝宗、世宗都从历任龙虎山嗣教大真人受太上延禧诸阶法箓。这些有关皇室政治传统的珍贵史料,按理说,《明实录》《明史》应予以记载,但《实录》和正史的编纂者往往出于正统与异端的偏见,将这类行为视为不足为后世法的佞道行为,因而刻意删削。
据《皇明恩命世录》《汉天师世家》依据明代各朝下发的皇室公文记载,成祖于永乐六年(1408)从四十三代龙虎山嗣教大真人张宇初受箓,宣宗于宣德四年(1429)从四十五代张懋丞受箓,英宗由于土木堡事变,因而有两次登基的经历,相应也先后两次受箓,正统二年(1437)第一次登基从四十五代大真人张懋丞,第二次即位则于天顺三年(1459)从四十六代大真人张元吉受箓。
孝宗则于弘治十二年(1499)从四十七代大真人张玄庆受箓。世宗于嘉靖元年(1522)从四十八代大真人张彦頨受箓。明代帝王的这一持之以恒的受箓政治传统在中国历史上只有北魏皇室可以比肩,值得我们认真研究。